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的通知
成住建〔2019〕184号
成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近期,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提升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即日起,全市各在建工程项目应立即开展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再安全教育工作,施工总承包企业应负责组织本项目及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等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所有作业人员应经本次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各在建工程项目应建立项目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档案,档案应记录人员身份信息、健康信息、教育时间、教育科目、考试成绩等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分类汇总保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应重点突出各工种操作规程、应知应会安全生产知识、事故警示教育等内容。具体可参考《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参考大纲》(见附件1)。
二、完善机制,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监督指导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监督机构应高度重视,督促指导施工现场做好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工作。结合日常抽查巡查,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的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和取得成效。发现未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考核档案弄虚作假的,应采取责令立即整改、停止施工、清退人员等措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及时总结,强化安全教育推进工作信息报送
全市各在建工程项目应于2019年4月15日前,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监督机构应于2019年3月29日、4月5日、4月12日分别报送监管项目安全教育推进统计情况(见附件2),邮箱:76385078@qq.com。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6日
(联系人:黄马养;联系电话:61889288)